经济日报:大力推动商品房现房销售 因城施策并逐步推广
2月8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当前,推进商品房预售制逐步向现房销售过渡的时机进一步成熟。
观点新媒体获悉,商品房预售制与过去房地产开发高杠杆、高周转、高负债“三高”模式紧密相连。同时,我国商品房总体短缺的时代已基本结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房地产市场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高”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难以为继。房地产行业降“三高”的需要,使得商品房预售制改革箭在弦上。
目前,北京、杭州、济南、西安、福州、合肥、宁波等城市开始出现现房销售试点。从各地传出的消息看,多省份将进一步推进现房销售。
另如山东、安徽等省份明确表态,2023年将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现房销售试点。现房销售不能一蹴而就,更适宜逐步过渡。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在积蓄各方面力量力求企稳复苏,如果现房销售切换得过快,就可能会不利于企业缓解资金链吃紧的困境。
至此,经济日报指出,现房销售可以找准时机,因城施策,逐步推广。
江西:落实16条金融措施 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
2月8日消息,江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
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落实16条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深圳正式出台积分入户办法 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五个基本条件: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总而言之,有以上条件才能有机会积分入户,至于能不能入,按积分从高往低,指标有效,社保越长买房越久,机会越大。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山西太原:购买首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近日,据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目前,太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5年以下(含)2.6%,5年以上3.1%;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5年以下(含)3.025%,5年以上3.575%。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最高64万元,单职工最高40万元,同时最高贷款额度受缴存职工缴存年限限制,缴存年限在三年以下的,最高贷款额度24万元。
哈尔滨: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等促进房地产消费 推行“带押过户”模式
2月7日,哈尔滨市发布《关于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共提出4方面30条政策。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在加速释放消费潜力方面,分别从加大促消费力度、推动服务业加速恢复、鼓励汽车消费、鼓励住房消费、开展“冰城夏都”“引客入哈”旅游营销活动、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了支持政策措施。
其中提出,加大促消费力度。发挥政府消费券补贴政策作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体育等行业,上半年发放1亿元以上政府消费券,引导鼓励相关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恢复消费市场热度。
措施还提到,推动服务业加速恢复。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时鼓励汽车消费,鼓励企业采取购车附赠加油、保险消费券等措施加大促销力度,对居民购车给予分档补贴。
还提到鼓励住房消费,开展商品房展销会等促进住房销售系列活动,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促进房地产消费。推行“带押过户”模式,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落实相关政策规定,适时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