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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海南·关注未移交道路|3种主因致道路建成多年不移交 交警、城管:将加强执法

发布时间:2023-08-25 13:56:49 来源:南海网

道路建成多年迟迟没有移交给市政职能部门管理,导致占道乱停车、剐蹭事故频发、居民出行不便且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等乱象不止。不少市民投诉后常常被答复称道路尚未移交管理,而问题却持续存在。海口未移交道路的管理和执法几乎陷入了“真空”。记者走访获悉,道路迟迟未移交的主因包括“项目打包建设”“管网迁改不及时”等。有律师表示,应该进一步明确未移交道路的管理和执法业务规范,落实责任划分,同时在道路验收和移交工作上要贴合实际灵活处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周玉 文/ 图


(资料图片)

道路建成多年为何迟迟不能移交?

建设单位:主要有这3种原因

连日来,新海南客户端记者走访了海口多条未移交道路,发现车辆乱停放现象普遍突出,路面变成了“停车场”,导致盲区大通行不畅事故频发,居民出行不便且“心慌慌”;有的道路交通设施如标志牌、监控等仍未完善,但实际上车辆已经通行许久;有的路面有凸起金属物未及时处理,给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等等。

图为长平西街路面上还残留有凸起的金属物。

例如海口西海岸长平西街,早在几年前就完成了路面建设且具备了行车条件,车辆来来往往,但数百米长的道路两侧每天停满了机动车,“双车道”变成了“单车道”,还曾发生剐蹭事故。周边居民纷纷反映投诉多次,却未见职能部门执法,海口12345办件所给答复多为“道路未移交”。类似的未移交道路在海口还有不少。

图为长平西街两边停满了车辆。

那么,为什么建成多年的道路明明已经通车,却迟迟不移交职能部门?

“主要有这几方面的因素,一是我们施工单位建设之初是几条路打包在一个项目内进行施工,施工有先有后,长平西街属于较早完成路面施工的道路,今年也已经完成了路灯的通电,具备了移交的条件,但项目其他道路有的还在建设,有的设施设备不齐全,尚不具备移交条件,所以没有办法整体办理移交手续。”海口市秀英区城投公司项目经理吴高龙称。

此外,道路建设即便完成了路面部分且具备了行车条件,但涉及的管线迁移工作却因为与产权方交涉进展不顺,迁移工作未完成,且有些交通标志牌尚未安装到位,因此即便放开了路面通车,也尚未具备移交的条件,有的道路还涉及部分项目和细节的整改问题。

另据介绍,导致已建成道路迟迟不能移交的,还有一种情况:项目设计时考虑的设施设备细节问题不到位,当道路完成路面施工具备了通行条件,一些参与验收的职能单位根据当下需要提出新增箱变设备等设施,就涉及项目资金的增加等问题,也导致道路未能及早移交给业主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管养。

图为尚未移交的豪苑路。

未移交道路的乱象能不能管?

交警、城管:可以加强执法

未移交道路的交通乱象、乱占道经营等问题,尤其是乱停车的现象,究竟能不能管?由谁来管?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只要道路具备了通行的条件,我们就有相关的执法依据进行管理,车辆占用道路两侧非划线车位空间进行停放,妨碍了正常的交通,带来了隐患,我们一线巡查执法人员发现后就会加强劝导劝离,不听从或者随意占道乱停车的,我们可以依法进行处罚。”海口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除此之外,即便是在未移交道路上发生了剐蹭或者碰撞等交通事故意外,交警部门也有职责对事故进行责任调查和认定,因此不存在交警部门在未移交道路上不具备执法权的说法。该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市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学习,自觉拒绝违停,避免造成隐患。此外,交警部门接下来将加大对已具备通行条件的未移交道路进行巡查执法的力度。

图为尚未移交的豪苑路边停放了不少车辆。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道桥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未移交道路在移交之前,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有责任落实好相关的管理工作,在涉及市政管理和执法的工作比如占道经营、乱摆广告牌等问题上,则由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落实管理和执法工作。

“不管道路是否移交管理,只要具备了通行条件,如果有人存在占道经营、乱设置广告牌的行为,我们都会加强巡查执法,督促整改并进行处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执纪宣教科负责人说。

图为长平西街上的小区出入口因为违停车辆盲区加大。

该如何解决未移交道路之痛?

律师:落实责任划分+灵活科学做好验收移交工作

从走访情况可知,未移交道路迟迟不能移交职能部门管理的因素是多样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法学教授、律师李巍认为,未移交道路既然开放了车辆和行人通行,就具备了通行的条件,在该道路的管理和执法上,就应该避免部门以“道路未移交”为由“懒作为或不作为”,而应该落实责任划分,依法管理和执法以维持道路安全秩序。

“除了职能部门担起责任外,还应该在道路验收和移交工作上作出科学合理又灵活的制度安排,例如目前有些道路建设是集体打包成一个项目交由建设单位施工,但实际上有些道路较早就已经完工,且具备了通行条件,就应该贴合实际及早进行验收和移交。”李巍说,而不要非得等到该打包的项目里所有道路都完工且都具备验收和移交条件后才一起办理手续,这样显得低效。

针对道路建设过程中或者已经具备移交条件、进行初步验收时,被要求增建设施内容,导致工期延长,而此时道路已经开放通行的情况,李巍认为,这就要求道路规划建设之初,就应该把设施设备等规划得细致到位,避免出现临时补建、打乱计划的情况。

“下个月我们会首先协调各验收单位对长平西街进行初步验收,并向秀英区提交报告申请先对长平西街进行验收和移交管理。”海口市秀英区城投公司项目经理吴高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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