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 内容页

5月1日将实施6条房产新规 涉及:赠送房、居住权 讯息

发布时间:2023-04-28 08:55:38 来源:莆房网


(资料图片)

楼市政策经常变,各位有房或者要买房的人也要注意,时代不同,相关规定也会有所调整。

据了解,从今年的5月1日开始,关于房产有6条新的规定将要实施起来。而这些新规可以说关乎到每一个家庭每个人,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 第一条 父母赠予给你的房子,一直都是属于你个人的。 婚前男女双方哪方父母给买了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 只属于这一方自己所有 。即使是在婚后,房子也不会被划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二条 父母赠予的房子,过户不再交契税。 父母 赠予 的房子, 也始终属于个人财产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父母所赠予的,那么房子也属于个人的,和另一半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说这两点都充分保障了房产实际购买方的权益,不需要大家再因为结婚而担心财产被瓜分了。

第三条 婚前父母赠送的房子,跟配偶没有关系。 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还有夫妻之间房产过户, 是不需要再交契税的 。以前父母要将房子赠予自己的子女,受让人也就是获得房子的子女方,需要缴纳房屋价格的6%作为契税。

第四条 70年住宅可以无条件续期。 只要住宅满足安全居住条件, 在70年产权到期后,是可以无条件续期的。 我们都知道,购买住宅的话,一般产权是按照70年计算。但现实中我们在购房后,实际享受的产权往往不足70年,可能会因为施工建造等原因而被“浪费”几年,剩下50到60多年。

第五条 带押过户将要全国实施。 允许带押过户。 也就是说自己在没有还清银行房屋贷款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二手交易的,能够把房子过户给他人,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带押过户的前提条件是不能在还贷上有逾期。否则就要先结清逾期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业主有权设立居住权。 购买二手房时, 新户主无权赶走拥有且正在行使房子居住权的人。 因为原来的业主是可以给房子增设房屋居住权的。如果原业主把房子卖掉后,其原来定的居住权依然期限内,那么即使自己是现在房子的户主,也没权利赶走有房屋居住权并在房子里继续住的人。

所以为了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种种麻烦,在这里奉劝各位准备入手二手房的人,一定要在买房前搞清楚这些重要的信息。以免以后出现什么难以掌控的问题,让自己花钱买后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