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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措施》,其中提出,鼓励企业在京、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分阶段予以支持。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报海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并完成验收的,奖励200万元;对经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材料的,再给予奖励300万元;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京、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的,再次给予奖励1000万元。已享受过企业挂牌市级奖励的,在证监局辅导备案阶段奖励予以核减相应奖励金额后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