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近日,广东东莞一电子公司老板,发现待入职员工身上有文身后,表示拒绝录用,此事引发网友讨论。面对争议,该公司老板回应称,有文身的员工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洗了文身后依然欢迎入职。
相关视频显示,该电子公司女老板在询问得知两个小伙是新来的后,对他们说:“我们不收有文身的,一个都不可以,先声明一下。你的文身有可能断送了你的前程。”该女老板还表示:“文身是不可以的,它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要么是社会上混的,要么是不听话的。”视频中,其中一名小伙的右臂有明显的大片文身。
这段视频在网友中引发争议,有人认为文身很常见,女老板的观念过于刻板,其做法涉嫌就业歧视。但也有人力挺女老板道:“你什么样我管不了,但要不要你我说了算。”
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没想到却因胳膊上的“青龙”“白虎”而转瞬即逝。当事小伙的求职之路实属曲折与艰辛。不过,诚如网友所言,“你有文身的自由,我有拒录的自由。”据东莞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现行《劳动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有文身者的就业限制,但公司有权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选择是否聘用劳动者。
文身究竟可否与“不良”“顽劣”等字眼挂钩?今年年初发生在江苏江阴的一起染发文身者见义勇为的事件就曾引发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1月2日,冯先生和朋友在江苏江阴旅游途中遇人呼救,人群中唯一会游泳的他不顾冬天河水冰冷,跳入河中将小伙救了上来。在围观者拍摄的救人视频中,冯先生一身红衣红袜,染着红色头发,下水前,他只脱掉了上衣,迅速下河游到落水小伙身边后,奋力拉着他靠岸,这一举动也不小心露出了手臂上的文身。一场原本值得赞扬的寒冬跳河救人事件却被“染发文身,是否符合一般英雄形象”的争论盖过了风头。
就此事件而言,英雄之所以为英雄,不在于“浓眉大眼”的外貌,也不在于一本正经的着装,更不在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高谈阔论,而在于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敢豁出来。染发与文身绝不能成为公众否决、抹杀英雄壮举的“有色眼镜”。
那么,当今社会,公众究竟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文身者呢?我国征兵标准中有关文身限制的变化或许具有一定的导向性——我国对军人文身始终有着严格的规定,但自2019年起,相关限制已从此前实行的一“文”否定,做出了调整。根据现行规定,军人在穿着军装时,能显露出的文身不能超过3厘米,其余部位显露不能超过10厘米,但对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等情形依旧采取“零容忍”。
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理应接受任何实质无害的个性化行为,但公众“刻板印象”的转变也确需一定的过程,如此客观现实面前,个性之人还是要多考虑一下“认知共性”,慎重选择文身,毕竟文了再洗,着实有点儿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