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街道业委会工作做得好,想获取两份资料——“业委会共治沙龙的章程”和“业委会工作的指导手册”。
该事被当成个事,向领导报告却一直没有结果。
作为一个值得学习的典型,常理认为,这是好事啊,一个典型,大家学习,来学得越多,越是典型啊!
(资料图片)
因此,社区应该开放分享,产生品牌效应。
而现实是另一番样子,当下你若去参访很多街道、社区,不通过正式渠道,大多数都不愿意接待。
可见基层社区不愿意分享典型案例或知识成果的并不在少数。
其中可能有这么四个方面的原因:
有的基层社区想:“自己开了那么多会,加了那么多班,费了半天劲把它做出来,形成了成文的章程和指导手册,怎么能轻易分给别人”。
2. 品牌在我:有的基层社区希望自己社区形成独有品牌,如果其他人来学习并复制,品牌独特性就会被削弱,失去竞争优势。就怕给自己培养了个“竞争对手”。
3. 不胜其扰:过多的接待给基层带来很多接待压力,一个成功案例被广泛学习和复制,大量的人来参观学习,天天做参观接待,肯定会耽误工作,会给本就事务繁杂的基层社区带来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4. 不自信:不愿意分享也可能是因为缺乏自信,或者对于工作成果的成熟程度没有自信,或者是希望再培育一下再来宣传,这都是原因。此外还有,担心被人指出错误,发现不足之处。然而,只有通过分享和交流,才能从他人的反馈中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不愿意分享是表象,
内因是缺乏共赢逻辑:
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社区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学了去,改换门面,甚至门面都不改,直接抄袭的有之,对于付出辛苦努力的分享社区而言,就是冤大头。
再具体到具体的分享者
——具体的工作人员:
首先,私自接待不算工作量,辛辛苦苦了不被领导、同事认可,还有可能被认为是出风头。
其次,接待了也没好处,只有辛劳,没有劳务收益,没有激励,做一次两次可以,多了就没有兴趣了。
再次,对于创造出经验的社区多方参与者而言,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赢机制。
社区典型,往往是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居民骨干共治的结果(好的典型无一例外),比如,业委会工作做得好,就不可能全然归功于街道房办做得好。
在这个时候,这个典型应该由谁来介绍,名的收益由谁来,利的收益由谁来(如果有的话),普遍没有形成好的机制。
这样的机制最好体现这样的“谁主张,谁受益”、“谁负责,谁来讲”、“谁来讲,谁受益”三原则,让真正在这个典型中付出努力的人来讲,他也愿意来讲,而现实中往往都是政府站在前台,真正做出贡献的却没有机会。
当下普遍情况是,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民接待,并没有建立起一种让各方都参与接待、并从中受益的机制。
一个社区站在自己的角度不愿意分享创新成果,这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每个社区都这样想,个个都敝帚自珍,不与其他社区分享自己的知识成果,那么最终可能导致整个基层治理领域的低水平重复,你做得好,是你的,我再来一遍,社区治理的创新停留在浅表,缺乏深度和可持续性。
想要达到深层次的社区创新,必须各个社区互相交流,分享各自的经验,从而不断迭代,才能将一个方案方法做深做透,才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也能提高社区治理领域的整体水平。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共赢的思维方式,并以制度的形式确保每个参与者都能从共同努力中获得收益。
比如建立一个“首创认证”的机制,类似于知识产权认证或者大学论文一样,认证这个知识产权是你首创的,其他人引用必须交费或者写明出处;
第二点就是知识付费,比如说你到我这里来学习经验,那么我接待一次,会有一定的费用补偿我的时间损失。比如将指导手册、作为公益商品售卖,一部分给到创造者,一部分返还给社区作为公益资金使用;
最后,在政府主导项目中,不能简单的以政府涵盖全部,而也应当突出个人及团队贡献,将荣誉给到其中的个人或者团队。
只有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动力,促进知识成果的分享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