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积分入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在增城区内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相关资料图)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2.参加积分入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个人申请市级积分材料:请按照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相关要求,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申请积分入学材料: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随迁子女出生证图片,积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使用积分申请人配偶合法稳定住所,请再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等图片,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合法稳定住所请提供以下其一材料:
①自购或自建房产请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
②居住出租屋,须提供住宅类出租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居住用人单位宿舍,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劳动合同,且居住证明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一致,居住证明要有经办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和地址。
3.提交了积分入学申请,是否一定能获取学位?
答: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分为统筹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相关学位安排的次序为:先解决统筹安排入学学位,再解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积分制入学并不确保一定能安排学位,能否分配到学位视当年申请人积分情况、申请人数和当年学位数量影响。
4.统筹性入学中“省五年”如何界定?
答:(1)在增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以来穗人员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作为“在增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数据为准。
(2)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结果为准。
5.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要及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以便增加持证时长。如未及时办理签注延期,则分两种情况:
2016年1月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超过30天办理续期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续期之日起重新计算,即续期之日前的时长不累计;
2016年1月1日后,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即前后时长可以累计(扣除有效期满到签注之间的时长)。
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6.申请人是否须先核定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分值才能参加积分入学?
答:是的。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
7.实施积分入学接受转学的学生吗?
答:不接受。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适用本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细则。
8.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来穗人员积分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实行全年动态化受理。若夫妻双方均为来穗人员且符合申请个人积分要求,可以在个人积分核定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为其随迁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9.我之前为1孩申请过积分入学,今年还能为2孩申请吗?
答:可以,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以随迁子女身份证号码为账号,请注册时填写2孩的信息,若个人积分有变化(增加),请及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10.积分入学的积分材料计算有什么时间节点?
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增城区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如2023年申请或调整积分,计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别提示,信息系统将自动调整申请人的年龄和居住证的积分,无需申请人提出积分调整。
11.积分制入学需要到现场提交申请和审核原件吗?
答:获得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系统核定积分后,登录“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填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基本信息,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申请和审核原件。但如果职能部门对入学申请人填报的资料有疑问或异议,通过其他职能部门无法核实,必须要申请人提供的,会通知申请人到现场提供有关资料核查。
1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学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增城区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详情可参见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规定),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可持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2)符合增城区重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须由企业统一收集材料,并到企业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增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进行报名。
13.增城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积分如何构成?
答: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和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积分构成。
14.积分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申请人的积分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排名,按积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增城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达到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可以获得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资格。
15.申请积分入学可以选择志愿学校吗?
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积分申请时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镇(街)。增城区设置学区学校和志愿学校,学区学校由合法稳定住所生成,不能选择和改变。志愿学校设置4个,不能跨镇街选择。增城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公办学校用于当年积分制入学的招生计划,供申请人参考填报。
16.适龄儿童已在户籍地取得小学学籍的,能否在增城区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答:不能。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再以一年级新生的身份入学。因此,一旦发现积分入学申请人在其他学校已获得小学学籍,立即取消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