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文档表格里,罗列着某App几百条帖子。王丽依次点击进入,写下不同评论:“支持、感动!”“太可恶!”不到半个小时,她就点评了2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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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开学以来,这是大三学生王丽每天要做的“功课”。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的远程运营实习生,她需要把这项工作干满4个月,才能获得实习证明。
王丽直言,虽然做着没什么意义的工作,但有了这份实习证明,“以后再实习、找工作会顺利些”。
来自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23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现在毕业生几乎人人手握三四段实习经历,没有相关经历很难找到工作。”王丽说。
而在实习证明背后,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的话题同样值得关注。
“不是先实习才能有实习经历吗”
“互联网大厂通常要求有实习经历才能来实习,难道不是先实习才能有实习经历吗?”今年读大四的王明,为其中难解的矛盾所困扰。
一次,他看到一份互联网公司招聘内容运营实习生的广告,宣称这一职位是远程工作,线上实习满3个月可以开实习证明,于是他投递了简历。过了几天,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了王明。在接受了一个有关于娱乐明星知识的简单测验后,他成为这一职位的实习生。
按照工作文档说明,平台工作人员要求王明注册10个小号,在指定App上发帖以及评论。“发一条评论积1分,一条帖子积两分,达到100分可以获得10元购物卡,还有机会被优先推荐到线下参与运营实习。”王明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如果内容被判定敷衍了事就不会有积分,因此他通常都会发100字以上的帖子加配图,再发30字以上的评论。
王明实习了4个月,由于他发帖的内容有趣,为此获得了200元的购物卡作为“工资”,还有一些礼品。直到离职,他都没有与该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实习合同,他也搞不清楚与这家公司是何种劳动关系。在实习证明上标注了他参与的是远程实习。
虽然这段经历没有为王明增加有意义的工作经验,但一纸实习证明帮他获得了后续不少面试机会,“这是我的敲门砖,帮助我过了多个岗位的简历关”。如今,王明拥有4段高含金量的实习经历,为找工作打下了“基础”。
如今,这段远程网络实习经历依然保留在王明的简历里,在他看来,“总比有些要倒贴还学不到东西的实习强”。
每月倒贴实习管理费,“什么也没学到”
如今读研一的向家,说起大二时在某传媒企业的实习经历,不由感叹道,“既倒贴费用又没学到东西”。
向家本科读的是广告学专业,对电视节目制作很感兴趣。2020年6月,他看到一则综艺节目组的招聘通告,通过面试,他成为这个综艺节目组的编导实习生。
到节目组前,向家就被来了一个“下马威”。工作人员告诉他,想顺利到这里实习,他要联系属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要交500元一个月的“实习管理费”。
“培养一个实习生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你的工作不熟练,会给大家造成麻烦,拖慢工作进度。”正当向家询问“实习管理费”是否合法合规时,与他一起办理实习手续的同伴已欣然接受,并称“特别优秀的人才能免去这笔费用,我们要交500元,是因为我们不够优秀。”
想着机会难得,向家只能交了这笔费用,但接下来的实习体验让他并不愉快,“在节目组,谁都能使唤我干活。”向家负责该节目的新媒体宣发,员工一股脑儿把活儿交给他,也不进行指导,只交待他产出文案、视频。
向家还负责节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他经常下午到录制现场,忙碌到第二天一早。更让他郁闷的是,“他们员工的活儿都给我干了,还时时暗示我‘不够优秀’。”
4个月后,向家结束了这段实习,拿到了实习证明,却感受不到获得感。
君辉律师事务所何金宇律师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201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高校和实习企业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我国民法典、劳动法中都没有实习管理费的相关规定,因此不能征收任何实习费用。”何金宇说。
据向家称,目前,这家企业已取消收取实习管理费的做法。
实习生遭受意外如何担责,是不少实习单位中的一个空白点。
相较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有着更强的实习需求。有职业院校学生表示,他们“不去实习没有毕业证”。
北京某职业学院李源的实习经历比别人更“痛”一点。2022年,李源和同学们被分配到宠物医院实习,要满8个月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李源坦言,做宠物医生要经常和宠物打交道,被咬伤挠伤是常有的事。2022年年底的一天,李源在给一只宠物狗洗澡时,这只柴犬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了一口,“伤口留下很深的犬牙印,血流不止。”
经医院诊断这是狂犬病毒暴露中最严重的三级暴露,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但由于学校和宠物医院并未为他购买意外险,李源只能自费接种狂犬免疫球蛋白。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实习经历是踏入社会的重要职业体验
已从广东某职业学院毕业的李达,以与学校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原来,2019年7月到2021年6月期间,他实习了将近两年,“学校说不去他们安排的实习,就没毕业证,结果我被安排去药店卖药,还有同学被安排去了超市卖菜、杀鸡。”他认为,这与其所学的商务管理专业无关,两年的学费“白花了”。
实习期间,他们和正职员工一样每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平均一周工作时间达48小时。但两年平均下来,月工资不到1500元。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中规定,见习单位未经见习人员同意,不得安排见习人员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
实习时,李达感到“并不合理”,但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了给自己和同学们“讨个说法”,在专升本时,他报考了法学专业。2022年,他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他们与该实习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进而确认学校的行为违法,退还这两年缴纳的学费。
2022年12月,一审开庭。法庭上,校方律师辩称,基于学校对学生在实习方面仅存在监督管理义务,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如果校方确存在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实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在可查证的案例中,实习生并非完全不受劳动法保护。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实习生被认定为与实习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原告李某于2019年3月5日入职某证券公司网络金融部,任运营兼综合岗位,在职期间,该证券公司未发放工资,李某一直通过微信及口头的方式要求与公司签订合同并发放工资。
2019年12月25日,此证券公司口头告知李某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李某遂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赔偿。
经法院一审认定,李某在此证券公司工作期间,接受部门领导安排,完成公司日常事务。李某在职期间多次向公司网络金融部原负责人宋某某询问入职事宜,宋某某一再表示入职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宋某某部门负责人的身份,法院认为李某由此已产生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应事实基础,故认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该证券公司支付李某工资97011.50元、支付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6551.72元、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两万元。
何金宇认为,国家正逐步完善实习生权益的相关立法,但由于一些学校、企业和地方监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到位,实习生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关部门对实习单位违规的惩戒措施仍有待加强。
“不能把‘不知者无罪’作为实习单位违法的免责事由。”他呼吁要进一步向用人单位等普及实习生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明确对实习单位违规的处罚措施。实习学生们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目前,李达正在等待学校教育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希望社会各方能重视实习生的权益保障,实习经历是我们踏入社会的重要职业体验,不能权益被侵犯了还自认倒霉。”李达说。
(文中受访实习生为化名)